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关于2026年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大泊口除藻设备运行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购买计划公示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精神,市滇池管理局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2026年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大泊口除藻设备运行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名称:2026年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大泊口除藻设备运行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三、项目内容
为确保改造后的大泊口除藻设备的高效运行,持续发挥蓝藻去除和内源削减效益,对大泊口3套除藻设备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出水水质检测相关工作,做到持续有效监督。
四、资金预算
委托费用预算共计15.5万元。
五、承接主体资质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本项目未达到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市滇池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数量质量
(一)数量: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大泊口除藻设备运行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1项。
(二)服务要求:
水质监测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叶绿素a、丙烯酰胺。
(三)质量:执行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确保成果资料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八、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鲁斌 0871-64619026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