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第二批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购买项目比选公告
2025年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已采购第一批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制式服装并投入使用。现开展2026年第二批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三、项目内容
通过单位内控竞争性比选程序,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该项目服装生产能力的厂家或服装生产商授权的供应商,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财发〔2020〕299号)文件及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定制生产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
四、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214500.00元,计划采购65套,其中男约40套,女约25套,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五、承接主体资质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投标人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供应商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8.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目标要求
1.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财发〔2020〕299号)规定要求和内容定制服装,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服装类供应商,不具备标志类的服装生产厂家可将标志类进行分包,但提供的标志类货物必须与技术参数一致,标志类制作工艺及生产质量须征得购买方同意方可供货。
2.供应商按照购买方要求提供服装及标志类样品,参与比选报价的供应商在确定比选结果确定后由购买方将样品作封存处理,并作为验收依据,其余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不提供样品或样品出现贴牌等作假行为的供应商一律按无效参与处理。
3.供应商需具备该项目资格审核要求,具有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服装检测报告,成交供应商应提供2名以上专业人员按照工作要求配合完成制式服装的定制、生产和验收流程。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本项目拟采用内控竞争性比选方式执行。
八、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现场着装尺寸测量、式样选定、成品样制作和制作成品供货。
九、比选方式
综合评定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十、比选文件格式
比选文件格式按评分表顺序编辑。
十一、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逢节假日顺延。
十二、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6年7月3日至7月10日,符合条件有意向的第三方机构请将单位(机构)资质、服务方案、同类业绩、项目报价等相关资料按比选文件格式编辑后以纸质方式密封,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7月14日17:00前)递交至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102办公室。
附件2-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购买项目比选评分表
联系人:毕佩华 联系电话:64613001
2026年7月3日
附件1-热区、亚热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预算定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