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媒体关注
昆明官渡渔村污水泵站 “3·13 ”较大中毒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6-06-18 15:23
信息来源: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渔村社区污水泵站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15万元(以下简称“3·13”中毒事故)。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相继作出批示。昆明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由市滇池管理局牵头,市级有关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本着“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3·13”中毒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形成《昆明官渡渔村污水泵站“3·13”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经调查认定,昆明官渡渔村污水泵站“3·13”中毒事故是一起因相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存在风险认知不足,现场作业人员违规操作而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市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作出了批复,“3·13”中毒事故调查处理已在法定时限内办理结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2025年5月,市滇池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了该起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形成本报告。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一)评估工作组

2025年5月,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滇池管理局牵头组成的评估工作组,组织开展该起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精简效能原则,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综合运用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和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工作组听取了官渡区政府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了事故现场情况,对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查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工作的不足,最终形成评估结论。

(三)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经综合评估后认为,自“3.13”中毒事故发生以来,官渡区委、区政府、区属相关部门及各涉事单位迅速响应,在事故整改、责任追究及防范措施落实方面开展了系统性工作。

关于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各单位均依据市政府批复意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了相应处理:官渡区应急管理局已对涉事的云南金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公司”)及其法人、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城公司”)、云南先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和公司”)、云南湘顺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顺源公司”)分别处以罚款3万至108万不等的行政处罚;对邹某、姚某某、青某某等3名责任人已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经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决,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对官渡区政府、矣六街道、区水务局等行业监管部门及金沙江公司、睿城公司等涉事公司11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任追究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形成了有效震慑和警示作用。

关于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官渡区委、区政府、矣六街道、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及涉事企业均能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深层次原因,对照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逐条部署落实加以改进,切实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均已得到落实。

二、责任追究落实具体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025年1月20日,根据《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云0111刑初1489号,官渡区人民法院对先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对湘顺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对金沙江公司项目副经理青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二)追责问责落实情况

根据干管权限,市纪委对官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某、罗某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鉴于罗某还涉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二批、第四批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的相关责任,待调查核实后一并处理。官渡区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作出以下处理:区水务局局长李某因涉及区纪委正在办理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相关问题线索待合并处置,尚未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区水务局副局长李某,因涉及区纪委正在办理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相关问题线索,待合并处置,尚未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对矣六街道党工委书记周某进行批评教育;对矣六街道主任张某进行批评教育;对矣六街道武装部部长陈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对矣六街道副主任陈某,因涉及区纪委正在办理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相关问题线索,待合并处置,尚未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对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城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对睿城公司项目分管领导陈某予以诫勉;对睿城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某,因身体健康原因,对其涉嫌违法问题暂存待查。

(三)行政处罚情况

2024年8月6日,官渡区应急管理局给予金沙江公司法定代表人白某某行政处罚罚款,8月20日,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帐户,已结案。

2024年8月6日,官渡区应急管理局给予金沙江公司行政处罚罚款,8月20日,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帐户,已结案。

2024年8月6日,官渡区应急管理局给予睿城公司行政处罚罚款,8月20日,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帐户,已结案。

2024年8月23日,官渡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先和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因先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某在官渡区看守所关押,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缴纳罚款,官渡区应急管理局于9月10日向先和公司下达罚款催缴通知书,要求先和公司限期缴纳罚款,10月18日先和公司向官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12月24日官渡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官渡区应急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2025年2月25日官渡区应急管理局对先和公司下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要求先和公司于3月6日前缴纳罚款。3月13日官渡区应急管理局向官渡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以及行政处罚案卷相关材料,3月27日官渡区人民法院通知官渡区应急管理局,因先和公司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待诉讼完成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5月20日,官渡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官渡区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按要求于6月4日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应诉相关举证材料。目前官渡区人民法院尚未通知开庭的具体时间,该案尚未移交官渡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及结案。

2024年8月15日,官渡区应急管理局给予湘顺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8月25日,湘顺源公司向官渡区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11月1日官渡区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官渡区应急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后湘顺源公司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官渡区人民法院发出《应诉通知书》后,原告湘顺源公司又于2025年4月18日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自愿撤回本案起诉。2025年3月21日湘顺源公司提交书面分期缴纳罚款《申请书》,请求事项:申请罚款金额在6个月之内分3次付清。2025年3月28日官渡区应急管理局经过研究,同意分期缴纳罚款。截至2025年4月21日,湘顺源公司已将第一期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帐户,该案暂未结案。

(四)其他处理情况

针对事故调查组在调查中还发现湘顺源公司所提供污水泵站设备设施产品检验证书涉嫌存在造假行为的问题,经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确认湘顺源公司存在伪造、篡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行为,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作出如下处罚:没收伪造、篡改或者冒用产品质量机构的检验报告;对公司直接负责人罚款4000元,上缴国库。目前,该罚款已按要求缴纳到位。

三、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1.睿城公司

“3.13”中毒事故发生后,公司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分析事故原因如下:一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管理不到位,二是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三是施工单位对施工操作人员安全培训不足,四是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缺失,五是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六是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未有效督促承包单位及下属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完善已建成未移交部分项目的管理制度。制定已建成未移交部分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和安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加强资质审查,对分包商的资质、财务状况、人员配备、设备投入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以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坚决杜绝违法分包的情况;严格督促监理及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包商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同时加强对作业员工的进场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安全教育,提高分包商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3)健全完善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报公司审批备案,并及时传达至各参建单位,确保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快速地处理并将影响降到最小。

(4)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宣贯和项目检查。2024年3月15日,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对该事件进行了通报和警示教育,并对公司尚未移交的16个代建项目进行了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15个存在一般隐患的有限空间作业项目,明确了责任人,并举一反三,对公司各部门下发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完善公司对代建项目的检查内容,重新完善了《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表》,后续工作中,将增加安全检查频次,加大对代建项目驻场人员的履职检查和考核,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时增补公司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弥补管理漏洞,加强项目检查。

(5)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响应能力;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和提升预案的有效性。

2.金沙江公司

(1)严格排查事故安全隐患,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排查项目施工工地的所有安全隐患,进行停工整改。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排查方案,明确了“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落实”的工作原则。公司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驻守工地现场,一项一项检查落实,排查覆盖了公司承建的官渡区矣六下片区及福保片区村庄排水系统完善工程一矣六片区所有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已经施工完毕已投入使用的泵站、截流井和正在施工的各施工点,外围灌溉沟及项目部职工驻地、参与施工的农民工驻地等,做到了排查范围全覆盖。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登记梳理,对12项一般性的隐患和问题现场立即安排施工班组及相关人员进行整改落实,限定期限整改完成,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了复查验收。对6项较大的隐患则制定整改方案,报业主监理审批通过后再进行整改。

(2)对较大隐患和项目重点部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落实。针对在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6项较大的安全隐患,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落实:在一号污水泵站点、二号污水泵站点、一号雨水泵站点、二号雨水泵站点这4个泵站点增设护栏及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及操作流程;在增设截流井处拆除了临时围挡设置了永久性的防护栏;在电单车停放点(一组外围洗菜塘)临沟处增设护栏及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在外围灌溉沟设置了临边护栏,加强了临沟边的安全防护。经过两个多月的排查整改,完成了4个泵站安全防护、外围灌溉沟临边护栏、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及操作流程安装等整改措施;完成了水泵检修,恢复泵站正常运行。至2024年5月20日,公司承建的官渡区矣六下片区及福保片区村庄排水系统完善工程一矣六片区(渔村社区)项目的所有安全隐患已经全部排查整改完毕。经官渡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业主、监理单位的复查验收,2024年5月24日,官渡区应急管理局下达了《整改复查意见书》,同意公司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复工。

(3)在项目后续的施工中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对职工、农民工及协作单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针对项目前期施工中存在问题,展开了一场加强安全管理、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的活动,公司领导及专职安全员驻守工地现场,对项目的管理人员、参与施工的农民工、协作单位参与施工的人员展开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官渡区住建局下发的相关安全规范,如《云南省城镇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前置条件》、《云南城镇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安全鉴定技术规程》等,并按规范对照各施工班组、各作业点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立即停工整改;检查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人人讲安全,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在每一施工作业点开始施工前,对施工班组、参与施工的农民工等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防止安全思想松懈再次发生事故。

2024年5月底该公司官渡区矣六下片区及福保片区村庄排水系统完善工程恢复施工后,严格按规范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了外围灌溉沟浇筑等项目的收尾施工工作,至2024年12月,该项目的所有施工任务全部施工完毕,2024年12月31日,项目进行了初步验收,现处于等待正式验收和移交阶段。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接受批评教育及处罚,在公司极其困难的情况下筹措资金,在政府规定的时限内缴纳了罚款,相关责任人也接受了处罚。同时,在公司内开展了深刻的安全教育培训,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二是调整充实公司安委会组成人员,增设分管安全生产安全的总监一名,享受公司领导副职待遇,并且配齐了安全生产部工作人员;要求公司所承建的项目均要按项目规模配备1-3名专职安全员;三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公司修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公路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高处施工作业安全制度》、

《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安全制度》等一批安全制度和规范;四是加强安全检查,增加日常巡查频次,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机制;五是加强了安全学习教育的频次和力度,经常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应急演练;六是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限期闭环,防止问题反弹;强化安全生责任制考核,对履职不力者严肃追责。通过实施上述安全教育管理措施,努力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有关政府部门落实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官渡区委、区政府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摸清底数、建立风险管理台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行业领域内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作业行为。

(1)建章立制。要求全区各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安全规定,结合企业自身业务实际,建立健全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人、现场管理人职责,全覆盖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研判企业危险性较大的有限空间场所风险,建立管控清单。严格落实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作业前准备工作查核、作业环境危险因素告知及应急措施要求,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压实行业主体责任。要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及其他有发包建设工程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对建设工程涉及企业的资质审批及动态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擅自降低许可条件的行为;严格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检查,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3)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各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指导帮扶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应急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演练、评估工作的督促指导,着力解决企业及其员工自救互救能力不足等问题。。督促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有效保障从业人员权益。

2.矣六街道

(1)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组织街道相关科室及辖区内18个社区召开了3.13中毒事故警示教育大会,学习省、市、区主要领导关于3.13中毒事故的批示,通报3.13事故的情况,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以及街道的安全现状,要求各社区及相关科室要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做好

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的检查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的职责,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及现场管理,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会议还要求相关科室及社区要高度重视,要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月14日,组织矣六下片区村庄排水系统完善工程各施工单位参加官渡区召开的雨污分流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严肃要求各单位履行好安全责任,特别是监理和代建单位做好此项工作的督促和监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筑牢安全防线,确保施工安全。

(2)积极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

矣六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企业单位底数为2385家。自3月13日以来,街道在辖区内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854余条,现场整改621条,其余限期整改。

(3)突出重点,强化重点隐患整改

加强污水处理施工的隐患排查整治。“3.13”中毒事故发生地已设立警示标志和隔离带,现场重点针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做了细致指导,各参建单位均已按照反馈意见完成整改工作;2024年3月19日矣六街道下发《矣六下片区村庄排水系统完善工程工作提醒函五》至项目各参建单位,2024年11月28日检查新螺蛳湾排洪沟、2025年2月17日检查云南智璟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施工现场等,有针对性的做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汲取“3.13”事故的深刻教训,扎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清单制管理,将工作责任传递到最小工作单元,落实到一线操作人员;三是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吊装及安拆、地下暗挖工程等高危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薄弱环节,形成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经费、时限和预案,集中力量消除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好全员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和转岗工人的安全培训,禁止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求提供设备的第三方独立施工、独立检修同等履行安全责任,做到提醒到位,监督到位;五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结合项目实际重新完善补充各类专项方案,细化具有现场操作指导性的方案实施细则及各类应急预案,配备临时应急队伍及相应物资储备,研判安全形势变化,确保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到位。

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排查整治。“3.13”中毒事故发生以来,矣六街道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12个污水泵站、5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和全面排查,要求泵站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硬件设备要配备齐全,加强日常巡查,安全

隐患自查。督促企业培训相关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对高温、有毒的有限空间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或者其他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未经审批进入。并重点对监护人员配备和履职情况、作业审批、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等事项进行检查,对所发现隐患已向生产经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此外,街道还采取措施,对电动车、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装修施工以及仓储、物流、小加工作坊等的安全隐患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下一步,将加大对重点单位安全隐患的监管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增加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

3.官渡区水务局

(1)加强思想引领,压实主体责任

官渡区水务局深刻汲取“3·13”中毒事故教训,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2024年,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5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季度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学习《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昆明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云南省水利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水利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充实了官渡区水务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官渡区水务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官渡区水务局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图》进行了修订,明确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的安全生产区域和工作职责。逐级签订《官渡区水务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共29份,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

(2)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推动“安全第一”理念深入人心。组织收看了《安全生产责任在肩》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重点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告诫通知书》、《昆明官渡渔村污水泵站“3.13”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等上级领导批示指示和安全生产相关内容。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切实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隐患识别能力。2024年组织教育培训会4次,集中学习培训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参加人数107人,重点强化一线人员风险辨识和应急处置能力。2025年至今集中学习培训了《国家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等内容,参加人数22人,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隐患识别能力。

(3)全面排查治理有限空间事故隐患,构建长效机制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制定《官渡区水务局关于切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区水务行业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年结合“平安护航”上半年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水务行业重大事故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深入排查。制定了《官渡区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区水务行业“平安护航”上半年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官渡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全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涉及有限空间的3家重点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发现隐患14项,整改完成率100%。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对照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并督促指导企业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等物理隔离措施,配备呼吸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严格落实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落实作业审批要求、作业环境危险因素告知及应急措施要求,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杜绝违规操作。

(4)坚决堵塞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漏洞,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强化监管体系与执法力度,采取“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模式,组织重大事故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水利消防、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为重点,突出重点环节,强化安全风险管控。2024年,共出动检查组73余个,排查施工企业和水管单位66家次,检查河道、泵站、闸门、调蓄池、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等运行的水利设施148余次,排查整改出安全隐患12个,治理12个,排查出初沉池、进水池等属于有限空间,未见相关告知提示牌等安全隐患14处,查改在建工程重大事故隐患1个,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闭环管理,逐一销号。2025年1-4月,共出动检查组14余个,排查施工企业和水管单位16家次,检查河道、泵站、闸门、调蓄池、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等运行的水利设施129余次,排查整改出一般安全隐患5个,治理5个,查改水利工程运行重大事故隐患1项。

(5)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

制定了非汛期节假日值班表、汛期值班表,在汛期、重大节假日、两会等重要活动期间,要求值班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24小时开机制度,及时准确应对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处理不了及时上报。同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通畅。

四、工作建议

通过评估,针对各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为进一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制度刚性约束。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机制,利用信息化系统实现作业流程全程留痕、实时监控,加大制度执行专项督查力度,对违规行为实施“零容忍”,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

(二)深化安全培训实效。定期开展有限安全生产实战演练,邀请应急管理专家现场点评。建立员工安全技能档案,将培训考核结果与岗位晋升、绩效奖金直接挂钩。


(三)健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制定《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标准化清单》,定期开展深度安全评估。运用物联网技术对气体浓度、设备运行状态等关键指标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实现隐患早发现、早预警。

(四)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提升安全指标在绩效考核中所占的权重。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述职,发生事故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储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与周边专业救援队伍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扎实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全面摸清存在隐患,督促企业全面开展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风险辨识能力,针对有限空间作业特点,重点强化中毒窒息、淹溺等专项应急处置能力。






昆明官渡渔村污水泵站“3·13”较大中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