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2025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昆明市滇池船舶准入管理办法(修订)》已列为审议类项目。《昆明市滇池船舶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针对滇池船舶总量控制和船舶准入相关条款的具体实施细则,于2020年1月19日昆明市第十四届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涉及滇池船舶准入的部分条款内容已修订,需要对《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协同修订,确保与新修订《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相关条款内容保持一致。
现已起草完成《昆明市滇池船舶准入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按照相关修订立法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6日。
附件:
附件2.关于《昆明市滇池船舶准入管理办法》修订立法的起草说明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