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滇池水质提升系列宣传短视频拍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精神,市滇池管理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滇池水质提升系列宣传短视频拍摄”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滇池水质提升系列宣传短视频拍摄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A1502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三、项目内容
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对滇池保护治理及滇池水质提升进行系列宣传短视频的拍摄,进一步向公众宣传滇池保护治理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滇池保护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预算资金
委托费用预算共计5万元。
五、承接主体资质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2有专业的视频拍摄、宣传片制作相关资质。需现场配备至少3位专业拍摄及制作人员,按照工作要求配合完成宣传片拍摄整个流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滇池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3日至6月27日,凡有意参加者,请在公示期满后3日内至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125室递交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标书。
联系人及电话:张显艳 64618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