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昆明市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提高市政公用事业运行效率,昆明市人民政府对污水处理服务实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授予有相应资质和经营管理能力的特许经营者从事滇池流域范围的污水处理服务的特许经营权。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按照昆明市政府安排,招标确定咨询机构已完成《昆明市滇池东岸、南岸(晋城段)水质净化厂存量资产盘活及提质增效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2月13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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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昆明市滇池东岸、南岸(晋城段)水质净化厂存量资产盘活及提质增效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