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督察第95项“第十四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完成”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9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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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任务95:第十四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完成。 督察报告指出:应于 2022 年年底完成建设的第十四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未按期完成,直至 2023 年 6 月才投入试运行,作用发挥不及时。 |
整改目标 | 完成昆明市第十四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后续收尾工作,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0 万吨/日。 |
整改措施 | 加快推进昆明市第十四水质净化厂项目后续收尾工作,尽快投入运行,确保正常发挥治污作用。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昆明市第十四水质净化厂一期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6月20日实现连续进出水,2024年1月8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3月15日移交给昆明渝润水务公司进行运营管理。2024年1—10月共处理污水2064.64万立方米,日处理水量为8.54万立方米,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立方米/日,发挥了水质净化厂的治污作用。 |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责任单位: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责 任 人:杨旭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邮箱kmdgjwsc@163.com。联系人员及电话:毕定龙,0871-63960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