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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833-202407-464798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6-27 11:56
名 称: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三次会议第 143328 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三次会议第 143328 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27 11:5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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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昆明市委:

贵单位在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三次会议的第 143328 号提案 “关于进一步优化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的建议”已交由市滇池管理局主办,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协办。非常感谢您对滇池流域水环境治理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调查充分、针对性强,对我们的工作有着现实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针对该提案 我局认真组织协办单位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调动区域治污积极性,为水资源保护治理提供资金支持,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昆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昆办通〔2017〕28 号),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正式在滇池流域全面推行河道生态补偿工作, 2017-2023 年,累计核算生态补偿金 24.97 亿元,累计缴纳 19.97亿元,欠缴约 5 亿元,已缴纳的生态补偿金均结合各辖区生态补偿金缴交情况分配下达用于实施水环境治理项目,充分发挥生态补偿制度统筹资金、推动治理项目实施的效益,以 2021 年 1.28亿生态补偿金为例,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资金安排至 39 个项目,资金已下达至各责任单位,项目总投资约 35.30 亿元,有力撬动了项目投资,推动项目实施。

二、生态补偿金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针对贵单位提出的生态补偿金存在问题,我局及有关部门认真梳理,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河道水质考核目标制定情况。目前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断面考核目标未按照滇池目标指标倒推制定,主要根据省、市污染防治要求,结合河道水环境现状及治理要求制定,与昆明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年度地表水断面水质目标一致,对未达到河道断面水质考核标准的责任主体缴纳生态补偿金,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且提高一个及以上水质类别的责任主体则给予适当补偿。

二是河道生态补偿断面勘定情况。为确保河道生态补偿顺利推进,市水务局、市滇管局、市环保局、市水文局组成多个专项工作组,在流域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的配合下,对滇池流域所有河道交界断面及入湖口断面进行全面的实地踏勘,并结合水域实际情况将水质、水量监测断面进行了统一。对存在争议的监测断面,在征求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行政界线,以监测数据的代表性、稳定性、可控性为重点,优化断面布设,完成 34 条河道、58 个水质、水量监测断面的勘定,生态补偿断面水质、水量设置总体上满足对责任县区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需求。

三是河道生态补偿测算情况 目前昆明市以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之间河道交界断面及入湖(库)口断面作为考核断面,生态补偿断面勘定时均征求各单位意见,以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作为考核指标,考核县(区)间的河道污染物超标情况,考核断面补偿金为 3 个指标计算的补偿金之和。

四是生态补偿金减免情况。针对雨季暴雨情况,按照《关于印发〈昆明市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由各区自行安装监控设施,实时记录污水翻堰、溢流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由于目前各县区针对雨季溢流未提出申请,加之长江经济带、中央环保督察均反馈滇池流域河道溢流现象突出,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倒逼各单位做好源头截污治污及雨污调蓄工作,减少雨季溢流污染入河,故未对该项减免。针对河道清淤、治理施工等特殊情况期间,各县区申请后经审查核实,监测数据不纳入生态补偿金核算 2024 年以来县区共上报 8 项生态补偿不纳入考核的请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审定后回复同意。

五是生态补偿与保护治理相促进。为确保河道生态补偿金对河道水生态保护、治理、恢复的有效循环促进,目前缴纳的生态补偿金均根据各区缴纳情况分配安排返还县区财政,用于实施流域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生态补偿制度在统筹水环境保护治理项目资金,推进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研究通过实施治理项目抵扣部分生态补偿金的可行性,逐步解决生态补偿金历史欠账。

三、意见或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暂缓实施《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办法》

一是生态补偿制度有力促进地方责任落实。河道生态补偿有效促进了责任地区河道保护治理工作的开展,各责任县(区)政府及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积极通过推进河道清淤、实施排污口整治、工程治理、河道执法,改善及维护河道水环境 环保、水务、水文等多部门的专业数据也得到了有效的整合,为河道水环境质量的提升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生态补偿制度实施有力统筹了水环境治理资金。为确保河道生态补偿金对河道水生态保护、治理、恢复的有效循环促进,收缴的生态补偿金均用于水环境治理项目,有力统筹了治理项目资金,促进河道水质持续改善。生态补偿制度在滇池流域水环境治理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对于暂缓实施《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办法》,我局将进一步上报市政府研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生态补偿制度修订事

(二)关于治理项目绩效考核

目前滇池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均纳入年度考核。为发挥“以

考促治”作用,推动滇池保护治理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管理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滇池保护治理指挥部每年制定滇池保护治理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计划实施项目,并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每年度对治理项目进行考核,考评结果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全市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中运用,有力压实项目实施。在对治理过程即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的同时,对治理结果即断面水质也开展生态补偿考核,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倒逼相关单位全力抓好水环境治理工作

(三)关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目前,滇池保护治理资金安排均以污染负荷削减优先,重点用于雨污分流、水质净化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治理项目上。以 2021 年生态补偿金分配为例,共安排至 39 个项目,除保障生态补偿水质、水量监测以外,其余 94%分配资金安排至官渡区 2022-2023 年二环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官渡区南部污水收集工程、昆明市西山区二环内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重点治理项目。同时,滇池保护治理省级保护资金也重点安排至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减肥减药技术推广、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农田径流污染控制工程、昆明市五华区(小区、庭院)清污分流工程、盘龙区辖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等治理项目。

(四)关于强化智慧化建设

一是信息化建设、数据共享辅助滇池治理方面。主动接入、整合滇池保护治理各类工作数据,为后续辅助决策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撑,提高滇池治理决策水平 2020 年我局建成的滇池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流域各区接入了滇池湖体 11 个水质自动监测站、87 个流域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28 个水质净化厂进出口水质及水量 19 个市政调蓄池 63 个河道水量站点、51 个水文自动站、市气象局 173 个气象站监测数据、183个人工水质监测数据(10 个湖体 97 个河道 66 个支流沟渠 10 个饮用水源地)、流域各区及水务公司 526 路在线视频监控数据、273 家排污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三联单”。数据、排水公司排水管网液位在线监测数据,共有综合信息数据近 6000 万条。同时,以信息数据为基础,对近年滇池流域各水质净化厂在线监测数据、草海外海及入滇河道水质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梳理统计汇总,全面分析尾水水质、湖体及河道水质变化趋势和规律,制作滇池流域水质净化厂自动监测数据日报、河道自动水质检测站水质超标疑似污染区域分析日报提供至沿湖各区相关单位,实现河道和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超标自动报警,探索建立滇池流域水质净化厂运行效能监管工作机制、河道排污疑似区域锁定机制,初步建立了滇池保护治理监督管理中心。

二是严格执法监管方面。结合信息监测数据,对疑似污染区域开展执法监管,开展溯源排查,及时处置违法、违规事项,提升执法效率和机动性。严格按照最严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加强执法工作主动性,依法从严打击各类破坏滇池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市滇池管理局实施周末节假日值班带班 24 小时专人接听投诉举报电话等制度。对多渠道、各信息媒体的举报件和交办件,要求执法人员在接到举报交办件后,确保做到“三及时、一满意”,即执法人员及时到现场、调查监管及时跟进、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对处理结果满意。

感谢贵单位对滇池保护治理的诚恳建言,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帮助。如需了解更多滇池保护治理进展情况或需提出意见建议的,欢迎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滇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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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2024 年 6 月 27 日

(联系人及电话 黄东燕,0871-6396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