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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833-202406-464131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6-20 17:14
名 称: 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019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019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01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20 17:1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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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晋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投入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尽职尽责、着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表示诚挚的 敬意。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调查充分、针对性强,为更好的促 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提升各级部门工作积极性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加强市级统筹,保障部分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和运维资金

(一)运维方面

根据 2016 年市人民政府授权市滇池管理局与昆明滇池水务 公司签订的《〈昆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协议〉补充协议》《滇 池流域及牛栏江补水区(昆明段)集镇、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维护管理协议》,滇池流域 2017 年以前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移交昆明滇池水务公司运维管理,之后各区建设的仍由各区自行运维管理。自 2017 年以来,市级累计保障晋宁区集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用约 1900 万元。

此外、为提升设施运行管理水平,2022 年市滇池管理局制 定了《滇池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移交标准》,规范移交接 管标准,理顺工作流程,协调滇池流域各区、管委会与昆明滇池 水务公司开展达到移交标准的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移交工作。

(二)建设方面

市级通过专项补助加大对晋宁区资金支持,滇池保护治理补 助资金向晋宁区倾斜,2023 年,市级统筹安排 “ 昆明市晋宁区 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再生水生态补水项目— 晋宁区环湖村庄生活 污水整治工程”、“晋宁区东大河中上段截污管网完善工程”资金

共 2200 万元。

(三)近年来,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市本级尽全力加大对 晋宁区的支持力度, 2021-2023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 均降幅 12.7%,尽管市本级财政收支十分艰难,下达晋宁区的补 助资金仍然保持正增长,2023 年下达晋宁区补助资金 17.4 亿元, 较 2021 年增加 0.5 亿元,年均增幅 1.5%,2024 年市本级将视财力情况,尽力保持对晋宁区的支持力度。

二、 工作建议

按照 2021 年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 “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污水处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县级农 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运维主管部门,建 立运维资金保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晋宁区制定印发了《农 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办通〔2023〕8 号),细化了相关管护措施。根据《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 案》(昆政发〔2018〕2 号) 中 “将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 管养维护、公用事业 …… 以及区域内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 ……等 确定为县区以下财政事权”的规定,晋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属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应由晋宁区履行支出责任。

鉴于以上,市级已多渠道对晋宁区给予资金支持,建议晋宁  区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以奖 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 申请整县推进试点方式, 会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争取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  持;并按照《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并落实运维资金保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借鉴和汲取您提出的建议,把人大代表 的诚言良策运用到我们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工作力度。同时,也将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对接,以期得到代表们对我们工作的更多关心、指导和帮助。

感谢您对滇池保护治理的诚恳建言,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帮助。如需了解更多滇池保护治理进展情况或需提出意见建议的,欢迎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 “滇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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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2024 年 6 月 20 日

(联系人及电话: 李璨,0871-63960389,18088237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