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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833-202406-464137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6-18 17:33
名 称: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390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390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39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18 17:33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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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滇池保护治理的若干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滇池位于云南高原的中部,素有“高原明珠”的美誉。既是世界关注的高原淡水湖泊,也是长江上游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九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将滇池水污染防治纳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历经5个五年规划治理,滇池生态环境明显好转,2016年滇池水质由持续了20多年的劣V类改善为全湖V类,摘掉了“劣V类”帽子;2018年上升为Ⅳ类,并连续6年水质稳定保持Ⅳ类。

二、意见或建议办理情况

(一)加强河道专项整治

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加强各级河长巡河、治河,2023年滇池流域市级河长巡河103次,2024年截止目前,市级河长巡河22次;实施河道生态补偿制度,开展河道及入湖沟渠水质监测预警,2023年以来根据水质监测月报下发不达标预警通知40份,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防止“好水变差”,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建管合一”。二是滚动编修35条入湖河道“一河一策”整治方案,落实系统治理措施;对水质不达标、水质劣V类的河道开展现场溯源排查,制定水质达标、脱劣攻坚专项方案;制定汛期污染强度较大断面专项治理方案,落实重点河道攻坚治理措施。2023年全年,35条入湖河道,2条河道断流,31条河道水质达标,综合达标率为93.9%,Ⅰ—Ⅲ类河道26条,占实际监测总数的78.8%,无劣Ⅴ类河道;与2022年相比,Ⅲ类及以上河道增加6条,水质达标河道增加6条,水质达标率提升18.1%,优良水体比率提升18.2%。2024年1-4月,35条入湖河道,2条河道断流,31条河道水质达标,达标率为93.9%;Ⅰ~Ⅲ类河道27条,占实际监测总数的81.8%,无劣Ⅴ类河道。

(二)狠抓黑臭水体“清零”

一是制定印发方案。结合昆明市滇池流域城市建成区情况,制定印发《昆明市滇池流域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市级统筹、区级实施、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统筹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加强综合治理。制定印发花渔沟、广普大沟、姚安河、大清河(明通河)“一河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截至2023年12月底,4条返黑返臭的黑臭水体已完成工程治理措施,总投资1.3828亿元,整治后黑臭段水质监测合格,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2024年2月2日,开展现场验收后,按照要求将整治的台账资料上传全国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已评定为“初见成效”。三是开展排查识别。组织各区、管委会每半年开展辖区内所有水体的黑臭状态排查识别,市滇池管理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组成市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工作组,对滇池流域各区(管委会)水体黑臭状态进行抽查检查,对存在污水渗漏直排、淤泥清除不彻底、水面保洁不到位、河岸垃圾清理不及时等以及出现黑臭的水体,反馈各责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加快系统治理,全面排查滇池流域各区河道、沟渠点位进行,建立排查清单,动态整改清零。四是定期监测水质。委托第三方每周对列入清单的22条黑臭水体和福保大沟、东大沟开展水质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各责任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监测结果倒查问题、立行立改,并对曾列入中央环保督察的海河、广普大沟2条黑臭水体建立5座自动监测站并接入实时监管平台动态监管重点关注,加强源头污染管控。五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2021年国家有关部门监督反馈福保大沟、东大沟、照青路附近沟渠黑臭问题立行立改,已消除黑臭,进一步开展源头治理、长制久清工作。针对2024年环保督察反馈老海河、新螺蛳湾黑臭问题,已督促责任单位立即开展污水转输处理、河道清淤、渗漏点处置,正在制定系统化治理方案,年底全面消除黑臭。

(三)深入完善推进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

一是加快完成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收尾工作。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尚未完成改造的城中村284个、老旧小区997个,雨污混接、错接点445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昆明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中明确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其中:市政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完成194.95公里,完成比例97.41%,庭院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完成5592个,完成比例99.98%。剩余在建工程计划于2024年5月底前陆续完成收尾工作。二是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联合制定印发了《昆明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效果评价办法(试行)》。稳步推进已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效果评价工作,将通过2024年雨、旱季交替检验,及时查缺补漏,提升完善。

(四)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一是摸底数、强治理。采取污染治理“三张表”、平战结合“三本账”、系统推进“一盘棋”的方式,全面摸清滇池流域种植业、养殖业、粪便污底数,明确任务、措施、目标、完成时限,领导包保督办,按季度调度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治理措施全覆盖。二是退种养、减存量。蔬菜花卉退出。累计投入专项资金21027.4万元,推动滇池环湖路临湖一侧大水大肥大药种植方式退出。截止2022年12月底,沿湖各区累计退出大水大肥大药种植10904.25亩,全面完成了退出任务。开展畜禽禁养区划定(修订)。全面完成滇池流域禁养区划定(修订),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序退出。加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管理,禁养区水产养殖退出工作已完成。三是调结构、提质量。增加粮食面积。2023年临湖一侧完成粮油作物种植7000亩,其中大春4000,小春3000亩。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实施晋宁区昆阳街道400亩高标准花卉大棚示范项目,为下一步统一规划、分步分片、稳步开展环湖路外侧花卉无土栽培+水肥一体化循环利用种植设施提升改造积累技术经验。目前,主体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现已投入运营,预计年产鲜切花3650万支,年产量达10-15万枝/亩,AB级花比例达70%左右,年收益达10-15万元/亩。积极推进创意农业。在退出滇池临湖村庄空置地上种植符合生态农业的品种,带动村庄旅游。建设呈贡区农业绿色发展创新示范园项目,2023年,稻渔综种养320亩、莲藕约100亩、葵花等其他作物种植约400亩。滇池度假区谋划实施滇池大湾农业公园创意农业项目,打造农耕文化教育基地、创意农业示范基地、农旅融合展示基地,创建一二三产业融合样板间,引领带动全流域农业转型升级。四是减水肥、控增量。2023年滇池流域完成测土配方施肥36万亩,完成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3.9万亩,水肥一体化技术实施8.9万亩。2023年下达资金400万元,在滇池流域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建设及研究。滇池流域主要农作物种植区重点建设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减量示范村(区)14个,示范面积6455亩,辐射带动面积10.75万亩。滇池流域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应用35.65万亩次,其中应用理化诱控11.52万亩次,应用太阳能杀虫灯1042盏,防治面积为6.07万亩次。五是除固废、防变量。推进秸秆资源化“再利用”。2022年争取中央资金300万元、2023年争取中央资金350万元,分别用于晋宁区、盘龙区秸秆资源化利用。2023年,滇池流域各区已实施秸秆还田19.19万亩、饲料化利用4.91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治理农田残膜“低残留”。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mm以下地膜、建立残膜回收加工机制、实施农膜科学使用收回试点。做好农膜残留国控监测点例行监测,及时掌握农膜残留污染及回收利用情况。2023年遴选了盘龙区(下达138万元)、晋宁区(下达90万元)作为回收利用试点,通过多措并举,2023年滇池流域农膜回收率在85%以上。推进蔬菜花卉废弃物“全处理”。2023年,滇池流域蔬菜废弃物处置量约40.3万吨。六是建设施、治定量。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已实施10个“农灌用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项目”,覆盖耕地面积4万余亩,降雨径流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及时回用于农田灌溉,从末端削减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改善了滇池流域生态环境。2023年,市级下达资金510万元,在盘龙区、晋宁区实施《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农田径流污染控制工程项目》,目前完成调蓄库塘7个、生态沟渠7.5千米。2023年在晋宁区落实中央资金3500万元,实施中和铺村和小河口村农田集水区控制单元面源污染防控工程,该工程的实施将使两个片区的农田尾水利用率提高9.7%、2.4%以上。七是控粪污、拦余量。常态化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对滇池流域的1355座农村卫生公厕,75531座农村卫生户厕,常态化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对存在粪污外溢的厕所,立行立改。强化畜禽养殖的规范化管理。督促养殖场(户)保证现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对养殖场粪污处理和无害化处理违法违规等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巡查,严防禁养区已关闭搬迁养殖场“复养”。针对散养户,采取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就地收集、就近还田的措施,提高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率。

(五)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

一是污水费标准制定有关情况。1.我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收费分为社会采购和政府采购两部分。其中社会采购部分处理量按照自来水用量计算,处理费与自来水费捆绑收取,目前执行的标准是在2020年2月份发布,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为1.00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为1.40元/立方米;政府采购部分目前执行的标准于2021年制定,一级A标出水等级为1.54元/立方米,超极限除磷出水等级为2.02元/立方米,相关污水处理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2.现行的居民污水处理标准1.00元/立方米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1位,最高为上海(2.00元/立方米),最低为拉萨(0.8元/立方米),昆明、贵阳、重庆等9个城市同价,成都、长沙等20个城市为0.95元/立方米。现行非居民污水处理标准(1.40元/立方米)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3位,最高为北京(3.00元/立方米),最低为厦门(1.00元/立方米)。现行的污水处理费与同类城市比较并不低,且我市因供水成本较高,居民和非居民的用水总成本较高,在全国同类城市中位居前列。调整居民和非居民的污水处理费将直接增加用水总成本,需要审慎研究决策。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严控农业面源污染。2020年以来,累计争取到19.0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2.39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8756万元省预算内资金,用于昆明市十四污水处理厂、昆明市五华区清污分流、晋宁区2022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32个滇池流域污水设施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深入推进完善主城六区雨污分流改造,不断优化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严格控制滇池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加快绿色农业发展步伐。三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布局方面。指导园区开展总体规划修编时注重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再生水回用系统的建设,鼓励工矿企业污水“零排放”,杜绝园区污水未经达标处理排入河湖(库塘)。争取到2023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25亿及前期费960万元,分别助推沪滇临港城、安宁产业园区、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等5个园区污水设施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推进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尽快完成昆明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收尾工程。逐步打开雨水排口,并系统开展雨污分流效果评估工作,抓紧查缺补漏,提升工程效能;对于部分老旧小区、城中村等暂时无法实现雨污分流的区域,科学采取截流、调蓄、雨季快速处理等针对性措施,防止溢流污染物通过雨水排口进入滇池。二是加快推进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工程建设(设计处理能力40万立方米/日),计划2025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6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滇池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将从252万立方米/日增加到292万立方米/日。三是加强支流沟渠治理。做好清河、清管、清池工作,对化粪池、调蓄池、箱涵、市政管网等开展清掏,严防旱季“藏污纳垢”、汛期“零存整取”;加强河道水系补水统筹调度,提升补水生态效益,保障河道及支流生态流量。常态化开展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加快推进老海河、新螺蛳湾排洪沟治理,扎实做好“长制久清”工作,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四是充分发挥滇池流域水系联排联调中心作用。统筹做好滇池保护治理和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完善联排联调工作机制,实现滇池流域“湖、河、网、厂、闸、泵、池”等排水防涝设施的统一调度,做到“保安全、保水质、保畅通”。

感谢您对滇池保护治理的诚恳建言,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帮助。如需了解更多滇池保护治理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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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盛威,0871-6461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