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由我局负责组织滇池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起草工作。我局结合滇池保护治理实际,起草制定了《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
政处罚权区域及权限范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5月27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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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一楼1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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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区域及权限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