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关于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内容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2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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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实现滇池流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因《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的新修订内容和我局职能职责调整,需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原有事项进行更新。现将我局最新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公布如下: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抽查比例/户数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制定依据 | 制定主体 |
2024年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生态核心区的抽查 | 是否严格按照《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23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 3户 | 生态核心区范围内的污染治理、执法监管、科普宣传、防汛抗旱、航运码头、生态廊道、绿道等公共设施建设。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