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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833-202209-395839 主题分类: 经费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9-23 14:45
名 称: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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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3 14:45 浏览次数: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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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滇池水上交通安全及其应急救援工作,包括滇池水域船舶登记、发证及船舶进出港口签证管理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滇池水域内非机动船员及上级船员考试发证机关授权的机动船员考前培训、考试(考核)、发证工作;滇池水域内通航秩序、通航环境的管理工作;滇池水上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搜寻救援;调查处理滇池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并实施相应处罚。

2.负责滇池水面行驶船舶对水体污染的监督管理;监督滇池所有船舶按规定安装相应的防污设施,对滇池船舶排污的日常监督管理;

3.负责滇池航政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滇池水域运输行业管理,维护滇池水域运输市场秩序;负责滇池水域内水路运输企业(船舶)的市场准入管理,核发“入滇池船(艇)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制定滇池水域内船舶修造厂(点)的规划、布局;滇池水域内运政、航道、港口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滇池水域内水路运管费、航养费,港务费及水上安全监督费等有关规费的征收管理及滇池航运统计、调查研究、上报工作,并定期发布信息;滇池水域港口(码头)、航道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港口(码头)、航道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滇池码头(停靠点)的定点审批工作;负责滇池水域内航道维护、改造、航标的设置、维护好滇池水域航道畅通。

4.负责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以共治严管筑牢安全体系,打造滇池水上交通安全防线,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查处整改

(1)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成立滇池水上交通安全与船舶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滇池水上交通安全与船舶防污染监督管理。年初,与7家客运船舶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13家施工作业船舶单位上报了水上交通安全及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安全及防污染承诺书,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2)共治严管,落实现场监管制度

联合市海事局印发《2021年码头船舶、水上水下活动及消防防污染安全整治活动方案》,在滇池水域开展水上交通日常、专项、联合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排查企业30家次、查处隐患和问题81个。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建立隐患清单,跟踪复查,并要求企业及时上报整改报告。目前已超额完成“开展滇池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污染防治现场监督检查12次”的年度目标任务。

(3)注重防范,强化应急体系建设

年初,修订完善了《2021年度滇池水上交通安全与船舶防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各客运船舶和施工船舶作业单位按要求制定《船舶安全与防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备海事处。今年共组织4次滇池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工作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40余人次。培训主要以滇池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形势分析与对策、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管控与责任落实、水上水下活动企业现场观摩等内容为重点,对《昆明市滇池船舶准入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宣贯,并发放《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单行本、滇池《“十年禁渔”告知书》、《禁捕通告》等资料300余份。“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了滇池水上交通及船舶污染防治应急救援演练1次,指导企业开展专项演练2次。

(4)严格制度,消除通航安全隐患

坚持每月对滇池(草海和外海)航道、码头、航标进行实地巡查,及时对损坏的航标灯进行修复、更换,对航标进行复位、除污、除锈、补漆;定期对航道碍航物进行清除,消除船舶航行安全隐患;做好巡查记录填写、照片留存等台账资料的整理工作。今年共航道巡查12次,开展助航设施专项整治1次。

(5)统筹防控,确保滇池水运无疫情

根据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要求,落实“四早”措施,全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密切掌握滇池水运行业疫情防控动态,及时了解、阻断疫情的发生。坚持疫情日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每日14:30前将本单位消毒图片、出航次数、乘客数量、员工动态等防疫情况报告海事处,确保及时掌控、处置滇池水运行业疫情。目前滇池水运无疫情。

2.紧紧围绕滇池保护治理中心任务,加强源头管控,解决船舶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助力滇池水质持续改善

(1)稳步推进《昆明市滇池船舶准入管理办法》实施

年初,组织滇池水上各有船单位开展《昆明市滇池船舶准入管理办法》宣讲培训,重点讲解滇池船舶准入条件、办理程序及需要提供的资料等内容,先后5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推进滇池船舶准入工作深入开展。针对滇池水上从业人员大多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这一现状,海事处本着“让服务对象少折腾、少跑腿”的原则,主动上门为服务对象核对办证材料,办理实船检查意见,并利用日常检查、主题党日、普法宣传进农村、滇池志愿者活动等,向广大市民发放《昆明市滇池船舶准入管理办法》200余册。截止目前,主动上门为15家企业(单位)、175艘船舶提供服务,通过面对面沟通、手把手指导,进一步提高服务对象办事效率,减轻了办证负担,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2)严格落实《昆明市船舶污染物防治规定》

坚持船舶防污染检查工作与安全检查同计划、同安排、同部署,要求船舶经营者按规定配备和正确使用船舶防污染设备,在码头、站点和临时施工作业区设置生活垃圾集中回收点;对滇池船舶单位下发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监管联单,要求各单位及时对船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正规化处理,海事处适时对各船舶单位、垃圾处理回收公司进行跟踪检查,目前,施工作业和客运船舶单位船舶垃圾与污水回收合同签订率达100%。此外,我们还要求各船舶单位按照规定在《滇池船舶垃圾与生活污水处理情况登记簿》上如实记录情况,并每月定期向海事处报告,截止12月20日,共处理生活垃圾3987.9公斤、生活污水268.8吨。

(3)依法查处船舶污染水体隐患

海事处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2021年10月26日12时30分,我处执法人员在对停泊在滇池外海海埂东码头水域的施工作业船舶“滇投5号”检查时,发现该船甲板上有少许柴油附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步开展取证调查。经立案调查,该公司使用的“滇投5号”船舶从事有污染风险的作业活动,未按规定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海事处依法给予该公司(江苏海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的办理,教育惩戒了该公司,同时,也督促滇池其它水上企业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为:

1.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45.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6.3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4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75万元,占总支出的84.06%;项目支出55.31万元,占总支出的15.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5.2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1.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6.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7万,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为码头租赁专项经费17万,滇池水上交通应急救援专项经费10万,航道、码头、助航设施维护专项经费25万,新增资产配置经费2.16万,河道保洁管理经费1.16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与上年对比减少16.38万,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社保缴费等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交通运输(类)支出282.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5%。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完成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1.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比较未发生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9万元,减少的原因为本年度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部门资产总额47.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3万元,固定资产46.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7.55 

0.83 

46.72 

0 

0 

0

46.72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9900801111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092310310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