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庆星等四十三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林草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城市管理局、市滇池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机关事务局,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昆明安保集团:
昆明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庆星 任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苏少明 任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
张持恒 任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伏思良 任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 燕 任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正处级);
单 诚 任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周 驰 任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赵国华 任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昆明倘甸产业园区、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潘继征 任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陈友俊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刘多利 兼任昆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刘 萍 任昆明市延安医院副院长;
段 波 任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昆明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杨磊毅 任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免去昆明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文玉 任昆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陈庆能 任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保艳琼 任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建伟 任昆明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岸立 任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 稳 任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邬素梅 任昆明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赵永恒 任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 超 任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升宁 任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文举 任昆明市延安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鸿青 任昆明市儿童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阮 冶 任云南省精神病医院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杨 杰 免去昆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史云峰 免去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徐琪勇 免去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昌 宏 免去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詹绍洪 免去昆明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董建平 免去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 康 免去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安 免去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马金华 免去昆明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魏 乾 免去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昆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严大明 免去昆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陈 春 免去昆明倘甸产业园区、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正龙 免去昆明倘甸产业园区、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曹海鹰 免去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郭俊涛 免去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廖力微 免去昆明市延安医院副院长职务。
以上试用期满的同志,任职时间从试任职之日起计算。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