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决算.
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我单位是根据昆编(2004)9号文件规定成立的行政执法队伍.受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在滇池水体保护区范围内负责查处向滇池水体、城市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固体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侵占,损坏水利工程和环保、城市排水设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违反有关法规在滇池水体取水,设置排污口和向水体排放污水等违法行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向滇池水体、河道直排污水、乱丢垃圾等危害水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重拳打击宝象河流域两家违规排水企业,及时封堵非法排污管口,形成对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态势,有效的震慑了偷排污水行为,对减轻滇池及入湖河道污染负荷,确保生态环境整治成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加强对滇池一级保护区、河道保护范围内临违建筑执法查处,确保滇池水域及河道景观清爽整洁。对滇池一级保护区、湖滨带以及入湖河道巡查制度化、常态化,对私搭乱建、乱占乱建影响滇池及河道生态景观,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肃查处。采取片区综合执法整治,对搭建、残留在滇池外海、草海湖滨带内的临违建筑取缔拆除,确保滇池水域景观干净整洁。加强对滇池周边在建项目的执法监管。滇池周边尤其是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在建项目大部分涉及滇池治理,执法总队严格按照《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及审批要求对每个在建项目进行实地检查,严肃监管,坚决杜绝借项目“打擦边球”,边治理边污染现象的出现。今年,执法总队共对滇池周边建设的草海大坝景观提升及加固工程、大咀子草海及入湖河口清淤工程大咀子脱水场”工程、斗南湿地呈贡新码头工程等8个滇池一级保护区内的重点项目进行持续的执法监管,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3、加强盘龙江清水通道的执法监管。执法总队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把盘龙江打造成“牛栏江滇池补水清水通道和城市景观长廊”的要求,结合我市“创文”工作目标要求,确保每周对盘龙江巡查不少于3次,切实加强对盘龙江及支流的污水口,钓鱼洗物、洗车游泳等不文明行为以及偷捕渔业资源的执法监管,同时强化盘龙江的保洁、管理工作,确保盘龙江清爽、整洁。
4、加强河道监管,落实河道“三包”。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商洽会”期间的河道管理目标,切实加强对入湖河道的监管,严厉打击危害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执法总队严格按照“河道三包责任制”的要求,对河道景观、保洁工作、污水渗漏等进行认真检查。今年以来,给每个中队印发了《河道巡查登记表》,对所巡河道(河段)采取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及时反馈,跟踪督促,对河道保洁存在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向辖区政府或职能部门发送《督查整改通知》,确保问题得到落实解决。今年,执法总队针对海河、虾坝河、宝象河以及小清河的保洁问题,分别向官渡区政府、滇中新区、市住建局发送《督查整改通知》,所需整改要求均得到落实。
5、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滇池保护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依据滇池管理法律法规,以加快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为核心,由市滇池管理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水上治安(环境保护)分局、市农业局执法队伍协同配合,整合六支执法队伍执法职能,按照“一条河道、一名督查专员、六名执法人员”的联动监管执法机制,在滇池流域35条主要入滇河道建成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为滇池流域入湖河道精准治污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6、加大滇池草海及周边水环境执法整治。严格按照滇池草海及周边水环境提升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对草海水面、湖滨带及入湖河道的执法巡查,确保草海水环境干净整洁。
7、加强滇池面山采石、采砂、采矿执法检查。按照《关于滇池流域及重点保护区域“五采区”联合执法机制工作方案》以及《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要求,执法总队结合工作职能职责,积极联合各区滇管部门对滇池流域及重点保护区域“五采区”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8、滇池蓝藻防控工作。联合市滇投公司、湖泊治理公司、渔业行政执法处、海事处等部门成立滇池蓝藻防控联合指挥调度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各单位部门资源,加大巡逻检查力度,每周对蓝藻易富集的草海西坝河—船房河湖湾、草海大坝水域、湖滨路沿线、外海福保东、西湾等水域进行巡查,加强对草海大坝、外海北岸富藻水收集井、排藻口及藻水分离站等设施设备调度运行的监管。同时其它景观水域湖湾有计划不间断检查。
9、严肃对待群众举报。总队高度重视来自多渠道、多信息媒体的举报件和交办件,要求执法人员在接到举报交办件后,确保做到“三及时一满意”,即执法人员及时到现场,调查监管及时跟进,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对处理结果满意。截至目前,执法总队受理举报255件,其中群众直接举报196件、“12345”交办件59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即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4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884,284.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84,284.7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2016年减少387110.4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和项目资金支出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884,284.76元。其中:基本支出6,993,244.09元,占总支出的88.70%;项目支出891,040.67元,占总支出的11.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基本支出减少352384.06元,项目支出减少34726.34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预算中将政府目标奖纳入预算,最终发放时从财政直接支付,导致我单位预算中的部分政府目标奖未使用,最终返回财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
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93,244.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2384.06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预算中将政府目标奖纳入预算,最终发放时从财政直接支付,导致我单位预算中的部分政府目标奖未使用,最终返回财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1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
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1,040.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726.34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减少。
按照单位的职能职责,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滇池保护治理等相关业务工作,2017年项目支出891,040.67元。其中:
211
(节能环保支出)-11(污染减排)-02(环境执法监察)支出891,040.67元,主要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环境问题举报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84,284.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87110.4元,由于2016年预算中将政府目标奖纳入预算,最终发放时从财政直接支付,导致我单位预算中的部分政府目标奖未使用,最终返回财政,减少352384.06元;项目经费减少34726.3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7,255,74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3%。具体为:行政运行基本支出6364706.09元;环境执法监察项目支出891,040.67元。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628,5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用于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628538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14,725.02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725.02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昆明市公务用车改革的要求,我单位的公务用车划归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车还在我单位使用,使用过程中产生了114725.02元的维护使用费。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256884.69元减少142159.67元,下降55.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2159.67元,下降5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由8辆减少为5辆。
(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725.02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114,725.0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725.0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9,779.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0984.52元,主要原因为原列入工资福利科目中的“公务交通补贴”本年度列至公用经费科目,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部门资产总额1,599,108.28元,其中,流动资产149,424.28元,固定资产1,449,68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年资产总额1,599,108.2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149,424.28元,固定资产1,449,68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607508.06元;报废报损资产62项,账面原值34577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3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元: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元) | 流动资产(元)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元)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元) | 单价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元)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合计 | 1 | 1599108.28 | 149424.28 | 1449684 | 937480 | 512204 | 0 | 0 | 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我单位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16930元,其中:货物166530元;服务350400元。实际采购金额586591元,其中:货物224201元;服务362390元。实施采购的项目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办理。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 | 政府性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 | 政府性 | 其他资金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合计 | 1 | 51.693 | 58.6591 | ||||||||||
货物 | 2 | 16.653 | 16.653 | 16.653 | 22.4201 | 22.4201 | 22.4201 | ||||||
工程 | 3 | ||||||||||||
服务 | 4 | 35.04 | 35.04 | 35.04 | 36.239 | 36.239 | 36.239 |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四)预算绩效信息
近年来,按照市政府及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在主管局的大力支持下,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努力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初步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机制,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完成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建设,初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近年来,根据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昆明市财政局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新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预算绩效实施方案》,进一步充实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2.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2017年,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按时报送评价、考核材料。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全系统以及主管部门各业务处室、基层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7638855130_“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