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业务和对外联络工作;
2.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文书、档案、保密、接待、信访工作;
3.负责局行政办公会、局长碰头会和全局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4.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及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局机关国有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安全保卫及后勤事务工作;
7.负责局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起草制定;
8.负责全局系统工作目标(奋斗目标、重点目标、职能目标及实事目标等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管理督促检查协调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扶贫、防汛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包括负责创建文明城市相关工作。